《劳动合同法》今年开始实施。由于证券公司和证券经纪人之间关系不明确,难以确定经纪人如何利用该法的条款来维护自身权益。针对此种情况,业内人士建议,尽快出台相应的经纪人制度,明确双方关系,使证券经纪人的管理有法可依。
部分券商在观望
一些证券公司表示,将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要求,调整与经纪人之间的关系,并与经纪人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此前,国内大多证券公司和经纪人签订的是居间协议,只有少数经纪人与证券公司之间签订劳动合同。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我们公司经纪人数量较少,他们此前大多都有劳动合同,其他没有劳动合同的也将于近期签订。”一家大型证券公司经纪业务部负责人说。
来源: 中国证券报 作者:赵彤刚 王光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