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的暴力、野蛮执法、执法车横冲直撞,也是影响市容的一种。城管的职权范围到底有多大,因为没有见到相关法律,也没看到城管的公示,所以不得而知;但仅就市容管理而言,城管应当以身做则,遗憾的是事实恰恰相反。就湖北天门城管打死人案而言,起因就是因为城管部门处理垃圾,污染了周围居民的生活环境;那么作为市容管理的城管部门,起到的是什么样的带头示范作用呢?在执法过程中,开着车横冲直撞,追着小贩满大街跑,把小贩的西瓜、小菜、煤米油盐、针头线脑抛洒满街、一片狼籍,这是什么行为?恐怕不仅仅是有损市容吧?借用一位深圳城管的话来说“我就是土匪”!
欺压小贩,敲诈勒索;抢劫式执法手段:没收百姓的东西少有收据。在街头走上一走,随便问几个小贩,或者你花上几个小时的时间观察一下,你就会发现,城管的执法手段与抢劫无异:不问理由,不做登记,不开收据,抢了东西就扔在车上,抬不上车的大件东西就用大锤砸翻在地,而后呼啸而去。那些个敢于在某些人多的街道,摆摊设点的小贩又有哪个没向城管进贡送礼?我写此文之前,特意在我所在的城市与小贩交流,并用了半天的时间跟随城管,目睹了他们的执法过程。一个小贩告诉我,他每月交50元的“保护费”,如果遇到检查什么的,收钱的城管会提前通知他,但有一次他800元左右的货还是被没收了,最后花了500元打点才要回来的。
城管的打人手法很专业,似乎经过专门培训?我们应当还记得一个记者被打的新闻报道吧,两拳就让记者失去知觉:一拳打在眼睛、一拳打在脖动脉。专业,绝对专业,先让你失去视觉,再让你失去知觉!城管中能具有如此专业打人手法的人大概有两种:一是退伍军人,二是流氓。如果说城管里没有这两种人的存在,那就有可能真是城管部门的专业培训了。由此可见,城管打人、打死人,不是偶然,是有备而为之!
与法治、与文明、与人性对立的城管是和谐社会的一个怪胎。城管制度已经实行这么多年,而其权力行使依然没有一部法律来明确界定其权责;“城管执法”,无法可依正是城管“无法无天”的根源。百姓呼吁撤消城管部门的呼声不绝于耳,而城管打人、打死人的噩耗也不绝于耳;如果目前还没有办法撤消城管部门,那么就当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来管理、管制城管的这种“无法无天”的执法行为,和谐盛世中绝对容不得这种怪胎! (原标题为:暴虐城管是和谐社会的怪胎)
来源: 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