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盘点中国优秀女性在中国崛起和社会变革中的卓越贡献,推动中国自主女性消费品牌的发展,促进女性媒体的健康发展,宣传表彰年度品牌女性、女性品牌和女性媒体,由全国妇联宣传部、品牌中国产业联盟、中国妇女报、新浪网等联合主办的“2008品牌中国女性品牌”推介活动。
本次推介周期为2008年2月至28月。本次推介将秉承品牌中国一贯坚持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采用社会公众投票、网络投票、专家评审、第三方数据调查等四种方式相结合的原则,最终推介出2008中国10大品牌女性、2008中国100大品牌女性人物,并将于2008年5月25日举行盛大的颁奖仪式。
一、此次推介取任何评审费用。
二、实施要求:
1、请各入围申报单位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着重考虑参选对象在品牌领域做出的贡献、创造出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是否具备示范楷模作用等因素申报参评名单。
2、各入围申报单位请于2008年4月10日前将推介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提交组委会,逾期恕不受理。具体的推介标准及推介申请表详见附件。
2008品牌中国女性品牌推介活动组委会
二〇〇八年三月
2008中国10大/100大品牌女性推介细则
一、奖项设置:
总榜单:2008中国10大品牌女性;
子榜单:2008中国100大品牌女性人物;
二、推介标准
1、公众影响:个人行为和事迹对社会大众产生积极而持久的影响力,成为大众学习的榜样和楷模,对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等产生重大推动力。
2、精神价值:倡导或引领了时代精神,对振兴女性精神做出了巨大贡献,鼓舞更多女性自强自立。
3、商业价值:在国家经济建设中做出了卓越贡献,创造更多就业机会等,带动区域或产业发展。
4、创新价值:能持续在某些领域里推动变革,不断发现和创造新价值,。
5、社会责任:积极投身各种社会公益活动和慈善事业,推动各项公共事业发展。
三、推介办法
1、推介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专家评审与社会公众参与结合的推介办法。
2、推介对象的考评周期为2007年1月1日~2008年2月28日。
3、本次推介采用社会公众投票、网络投票、专家评审、第三方数据调查等四种方式相结合的原则,最终推介出2008中国10大品牌女性、2008中国100大品牌女性人物,并将于2008年5月25日举行盛大的颁奖仪式。具体各项推介的权重比例如下:
网络投票权重 短信投票权重 专家投票权重 第三方数据权重
15% 30% 45% 10%
四、推介组织结构
1、邀请高层领导、著名社会活动家及有关方面权威人士担任名誉主任或主席、副主席。
2、联合主办单位负责人及获邀的专家等共同组成2008品牌中国女性品牌推介活动组织委员会,负责推介活动的组织和领导工作。
3、由各主办单位邀请的品牌专家、著名经济学家、知名企业家、传媒领袖等有关方面权威人士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邀请独立的学术机构担任学术支持。
4、组委会下设秘书处办公室,在组委会领导下负责评选活动的实施工作。
五、推介程序
第一阶段:推报候选名单(2008年3月1日—2007年4月1日)
由行业协会、社团、专业研究机构、媒体或专家推荐、社会征选和自荐相结合的方式。组委会办公室对所有的推报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推报要求的候选资料提交组委会,推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基本要求的,不具备参评资格。
第二阶段:提名候选人公示(2008年4月1日—2008年4月15日)
评审团根据报名名单对其进行初步审核,召开评委会采取无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提名候选名单,名单在指定网站品牌中国网(www.brandcn.com)公示。
第三阶段: 推介投票阶段 (2008年4月15日—2008年5月15日)
公众根据评选规范相关规定与要求,以“网络投票”与“短信投票”两种形式参与评选投票,在品牌中国网(www.brandcn.com) 、新浪网上进行为期30天的网上投票,并通过掌上通9588进行短信投票。
第四阶段:最终推介结果(2008年5月中下旬)
推介委员会对入围名单进行考评评审,由公证处公证,进行无记名投票,计算各候选名单的最终票数,按得票数多少排序,推介出各大奖项。
第五阶段: 颁奖典礼 (2008年5月25日)
组委会将举办2008品牌中国(女性)慈善晚会暨女性品牌推介活动颁奖典礼仪式,表彰获奖个人及品牌。
第六阶段: 后期宣传
颁奖盛典结束后,品牌中国联盟媒体将对本次推介活动进行深入宣传与推广,同时组委会将对获奖个人和品牌进行专题化推广。
来源:品牌中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