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而人们丝毫不怀疑周正龙案将会“公开审理”。如果旬阳法院真正理解了司法公开的意涵,那么一切不利于“公开审理”的因素都不难解决。为避免过去一些案件审理中的前车之鉴,旬阳法院除了在院大门外和当地媒体上提前三日公布开庭日期和地点外,预约登记的手续也要尽可能简化,并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依先到先得安排听审。如若媒体记者与公众意欲听审者众,法院完全可以开放其他法庭并利用视频直播的方式来满足记者与公众的要求。甚至通过直播,使公开审理覆盖更多的观众也未尝不可采纳。庭审现场直播在中国已有多宗案例,并未见不良反应。
用法院的话来说,周正龙涉嫌诈骗、私藏弹药一案,只是一个“很小的案子”,而且事实清楚,证据也充分。一场公开审判不仅不会给司法带来麻烦,反会展现出法院依法独立裁判的秉性与能力。旬阳法院理应具备这样的法治自信。周正龙案吸引了公众的目光,要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必须做到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