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眼前一亮的是,此次在下调二率的同时,还宣布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税。
从1999年11月起,我国对储蓄存款利息开征20%的利息税。当时的初衷之一,是将储蓄“赶”出银行,刺激消费,扩大内需。而事实上,扩大居民消费主要取决于百姓是否“有钱花”和是否“敢花钱”。在养老、教育、医疗等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健全的情况下,居民消费有后顾之忧,不敢花钱,即使征收利息税,相当一部分人还是选择储蓄。
利息税很难实现当初的开征目的,调减乃至取消就势在必行。去年7月,利息税税率从20%调减为5%。这次暂免征收利息税是去年行动的延续。
专家坦言,在存款降息的同时暂免征收利息税,能起到“对冲”作用,给存款人一定的补偿。同时应当看到,暂免征收利息税或许给居民带来的实惠不算太多,但充分体现了政府让利于民,改变政府与居民之间国民收入分配关系的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