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过山车”般震荡运行的国际油价将让国内石油巨头付出沉重代价。《第一财经日报》了解到,今年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下称“中石油集团”)需要缴纳的石油特别收益金或许将达到创纪录的千亿元,而征收政策在短期内并没有希望出现变化。
“暴利税”料达千亿
“2008年中石油集团的纳税额将会出现大幅度的增长,预计总额将会接近3000亿元之巨。其中石油特别收益金就差不多要占到三分之一左右。”中石油集团某高层人士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说道。
10月11日,由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国税务》杂志社联合发布的“2007中国企业纳税百强排行榜”揭晓,前述中石油高层人士透露上述消息即是在榜单揭晓现场。在“中国企业集团纳税五百强排行榜”中,中石油集团以1844.6578亿元人民币的纳税总额雄居榜首,是榜单中唯一一家纳税过千亿元的单位。
石油特别收益金即俗称的“暴利税”,是国家财政部从2006年3月起开始对国内的石油上游开采企业征收的非税收入,实行5级超额累进从价定率计征,按月计算、按季缴纳。按照规定,起征门槛定为40美元/桶。对于40到60美元的部分,征收比率为20%到35%不等,对60美元以上部分统一按40%的比例征收。
集中了中石油集团绝大部分优质资产的中国石油(601857.SH,00857.HK)对外发布公告称,2006年和2007年,中石油股份缴纳的石油特别收益金分别为289.1亿元和445.8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