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后,梁洛施正式入禀反击“娘家”,主要是针对合约过长及收取佣金过高。据说她幕后有李泽楷高价召集的超级法律智囊团。
梁洛施在起诉书中详细讲述了自己与英皇的签约过程及部分不合理合约内容。2001年,梁洛施12岁时,其母代她与英皇签下唱片及经纪合约;当时母女俩只有小学教育程度,不了解英语及法律文件,且当时梁母没有工作,经济拮据,却要独立照顾两个女儿,所以其是在未能完全理解合约的情况下,签订了为期10年的合约。
2006年,梁洛施凭《伊莎贝拉》获“金紫荆”最佳新人奖及柏林电影节最佳女主角提名后,被指无心工作而遭雪藏。其间经纪人霍汶希建议她向老板求情,向公司表示效忠,便可尽快“解冻”。霍汶希同时要求她修改合约,将双方关系由11年延长至15年。梁洛施还称经纪人向她要求极不合理的行为,这些行为完全超出合约范围,令她觉得被经纪人出卖,于是失去信心,故要求解约。
结局:李泽楷出手庭外和解
原定11月3日法庭将为此官司开庭,届时将判定两方谁赢谁输,但正在这重要“判案”举行的48小时前,双方突然作出庭外和解。
据传,绯闻男友李泽楷为梁洛施争取她口中所讲的“自由”,曾不惜出钱出力为她和英皇打官司坚持到底;但英皇方面,又因为有白纸黑字的合约在手,对打赢官司信心颇足。就在双方争执不下势同水火时,最新消息却传出李泽楷在深思熟虑、权衡各方面利弊后,亲自出马,以天文数字巨款向英皇要求议和,英皇老板杨受成亦是念旧之人,考虑到梁洛施的现实处境,最终心软接受和解,放梁洛施一条生路,圆其追求自由身的心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