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燃油税征收呼之欲出,养路费是否停止征收已经基本没有悬念。昨日,国家发改委网站上的一条消息让是否开征燃油税的讨论,演变成是今年12月还是明年1月开征燃油税。这条消息中还表明,伴随燃油税征收的是养路费、客运附加费退出历史舞台,以及政府还贷二级以下公路收费站点的撤销。
没有收费站是大家关于燃油税的猜想之一,而在海南岛这个早就试点燃油税的地方,不管什么级别的道路都没有收费站。而在昨日的消息中,由于征收燃油税后只撤销政府还贷二级以下公路的收费站点,而上述公路中有许多已经停止收费,因此这引来了大量的质疑声,认为这并没有为广大车主带来太大的实质性利好。
取消养路费小车每月少交百余元
昨日,国家发改委官网上的一条不到两百字的消息热得发烫。
根据这条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部等部门联合召开座谈会,就完善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适当降低成品油价格,同步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撤销政府还贷二级以下公路收费站点,实施燃油税费改革等问题,听取地方政府和价格、财政、交通部门意见。
在讨论取消的6项费用中,最受人关注的就是公路养路费。公路养路费是由交通公路管理部门向保有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用于公路养护、维修和改善的费用,是养路的主要经济来源,征收的费额和费率由各省人民政府根据收支情况在国家规定的限额幅度内自行确定。在四川,公路养路费的征收标准为一类车(小车)105元/月-车;货车170元/月-吨;客车210元/月-吨;中型营运客车330元/月-吨; 小型出租汽车(含10人座以下的小型营运车)410元/月-车;二轮摩托车15元/月-车;三轮摩托车17元/月-车;拖拉机85元/月-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