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机关依法判决
在整个破案审查包括国家安全机关预审、检察机关和法院审理过程中,司法机关都严格依法办事。被告沃维汉、郭万钧均依法享受了各种权利,包括聘请律师为自己辩护。在案件审理期间,沃维汉曾旧病复发,也得到了及时有效的住院治疗。住院期间还一度取保候审好几个月,在北京的住处休养。经过一段时间的审理,在反复核证证据的基础上,2007年5月24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沃维汉间谍案进行宣判,沃维汉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有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法院以间谍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判处沃维汉死刑。郭万钧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有关规定,以向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被追究刑事责任,被判处死刑。因涉及国家秘密,按中国法律规定,法院没有对沃维汉间谍案和郭万钧案公开审理,但都依法进行公开宣判。一审判决后,两人不服,依法提出上诉。2008年1月29日,北京市高院二审终审裁定,维持一审原判。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08年11月28日,沃维汉、郭万钧被执行死刑。在死刑执行前一天,沃维汉与妻子、小女儿见面,依法行使了探视权。
外交部发言人秦刚表示,中国是法治国家,沃是中国公民,其罪行证据确凿,中国司法机关依法作出判决,这完全是中国司法主权范围内的事情。此案审判程序公正,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某些国家恼羞成怒
事情本来到此结束。但是沃维汉的女儿因为是奥地利公民,事先曾呼吁奥地利出面向中国施压,不要判处沃死刑。为此奥地利驻华使馆还专门给中国发了外交照会,这种无理要求理所当然遭到拒绝。
沃维汉一个女儿嫁给了一名美国男子,因此这个案子也与美国多少扯上了联系。这名美国男子也希望美国对自己岳父的案件进行干预。这些与案件审判毫不相关的因素综合到一起,最后把一起普通的间谍案演变成一场对中国人权状况的谴责。奥地利日前发表声明,对沃维汉被执行死刑表示强烈不满。美方也对沃案表示关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