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讯,陈水扁获法院无保释放,特侦组25日再提抗告。抗告书中指出,陈水扁于7月24日、8月15日两度到特侦组应讯时,并无随扈陪同,有逃亡之虞。抗告书并指出,检方9月搜索扁家时,搜到2年前查黑中心侦办“国务费”案时向“国防部”及“调查局”函调的密件,疑有公务员向扁通风报信。
据台媒报道,特侦组在抗告书表示,检察官今年9月25日搜索扁家时,扣到台湾高检署的公文资料共3页,第1页是高检署于2006年10月12日向“国防部”发函的公文复印件,第2页是高检署在同一天向“调查局洗钱防制中心”发函的公文复印件。
而第3页竟是查黑中心追查陈水扁所称秘密“外交F案”时,向“国防部”及“调查局洗钱防制中心”函查陈水扁等25人的银行账户等资料。
陈水扁有串供的可能
抗告书指出,照正常流程,这些公文只能存放在“国防部”与“洗钱防制中心”内部,即使查黑中心已于2006年11月3日起诉吴淑珍“国务费”案,移送给台北地院的卷宗内,也理应只有公文的函稿,不应有公文正本或复印件。
特侦组表示,但检方在陈水扁家中扣得本来应该在“国防部”与洗钱防制中心内部的两份公文复印件与25人名单,可见有相关公务员向陈水扁通风报信,让陈水扁预作准备,进而利用“总统”权势,指示通风报信者湮灭、伪造、变造证据,或提供不正确的数据给检察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