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利说,他多次和施恩公司交涉的过程中,施恩方面一度以“只承认国家公布的那四批次施恩问题奶粉的检测结果”为由,称他的孩子并没有吃到含有三聚氰胺的施恩奶粉。“直到我拿到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单’,施恩公司才开始理我。”
昨天,施恩公司工作人员李长利(音)告诉《每日经济新闻》,郭利就问题奶粉向施恩公司索要高额赔偿费。在《声明》中,施恩公司称,“我司多次与该消费者(指郭利,记者注)沟通,要求其退回手中剩余的2008年9月14日之前生产的旧日期产品,但对方拒绝退还。同时我司多次要求对该消费者小孩进行复检,但消费者以多种理由拒绝进行复检,并向我司索要高额精神赔偿费50万元。”
昨天,郭利说,是施恩公司的人要他“提个赔偿标准 ”,所以他才提出了50万元的赔偿,包括孩子的治疗、精神赔偿等多个方面。“在今年的4月和5月,我应施恩公司的要求提了两次,每次都有物美公司和我的亲友在场”。郭利认为,提出这50万元的赔偿有充分的依据,“而且并不高”。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就施恩公司的股东情况及美国商标一事向李长利求证,李长利说要询问公司负责人。昨日晚间时候,李长利称一直无法与公司领导取得联系,问题难以回复。
国家质检总局开始调查
因为看到施恩奶粉外包装上“100%进口奶源”和“商标持有人:美国施恩国际有限公司”的字样,郭利曾向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报案。《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一周前,关于此事的调查工作被转到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局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