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紫金矿业(601899,收盘价9.43元)公告称,董事长陈景河6月12日通过上交所大宗交易平台将其持有的2759.4万股公司股份予以转让,其中2100万股以9.15元/股的价格售给了包括副董事长罗映南在内的10位高管。
市场人士质疑,如此大面积地向公司高管“派发”,到底是变相股权激励,还是帮助董事长分散套现?
变相股权激励?
市场人士指出,上市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需作相应账务处理,进而对公司净利润产生较大负面影响,一定程度上会损害公司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另外,如果激励方案中由股东拟提供股份的,应当先将股份赠予(或转让给)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在回购股东股份后还需由监管部门审批备案。而通过二级市场直接转让则省去了以上的过程,可谓一石二鸟。
渤海证券行业分析师靳海明也认为,目前国内矿企都处在积极扩张时期,因此紫金矿业内部推出变相股权激励可能性比较大。
另一不可忽视的细节是,《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规定上市公司监事不得成为股权激励对象,但紫金矿业本次股份受让对象中则有两人为公司监事,上述法规的限制或是紫金矿业此次推出“另类”股权激励计划的另一诱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