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但他同时指出,尽管该政策能够让谷歌赚到更多的钱,但是如果在针对使用注册商标发布广告的诉讼中有一起败诉,将引起更多的集体诉讼,都将对谷歌非常不利。
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在百度谷歌中搜索“张三”时,赞助商链接出现“李四”的情况已经十分常见。互联网律师姚克枫表示,“只要推荐的不是李逵,推荐的是李鬼,肯定就是不正当竞争。”他认为,以他人具有知名的名称作为自己的名称或名称的主要部分或者以该名称对外宣传,称和自己有某种关联关系,都属于扰乱市场秩序和造成混淆,属于不正当竞争。
另一名互联网律师游云庭(博客)则表示,赞助商链接这种情况和不正当竞争是可以关联起来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但由于这种情况属于新型案例,国内此前也没有相关的判例,不好对这情况下定论。但这里存在明显的是非黑白的问题,这种现象有悖基本的商业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