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责后,如当事人对事故认定没有异议,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之日起五日内,对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
如当事人对事故认定有异议,可在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交管部门将依法复核。复核结论作出后的五日内交管部门将依法对当事人的交通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处罚情况将及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