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会有细则出来,我们还在静观其变,暂时还没有进行调整。”一家中型网游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易观国际CEO于扬则担心,这次的新规会像以前的规定一样由于缺乏操作指导而最终流于形式或者不了了之。
早在2007年3月,文化部、中国人民银行等14部委就曾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其中为防范虚拟货币冲击现实经济金融秩序做了如下规定——“严格限制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发行虚拟货币的总量;虚拟货币不能用于购买实物产品;严禁倒卖虚拟货币。”
由于当时并没有对虚拟货币做出明确定义,也没有相关的措施保证执行,因此最终的效果并不理想。
而这次文化部明显有了更充分的准备。周宾卿说,这次新规将虚拟货币和游戏道具分开考虑,避免了道具过于复杂造成监管困难;将发行企业和交易企业分离,明确双方各自的责任和义务,更具有操作性。
根据《通知》要求,已经从事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或交易服务的企业,应在通知印发之日起3个月内,向文化行政部门申请相关经营业务。这意味着,所有企业必须在三个月内完成调整,同时向文化部申请虚拟货币发行或者交易资质。
“文化部负责的是《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所以他们可能会在其中加项,要求网游相关企业申请虚拟货币发行或者交易资质。”上述游戏公司负责人表示,“从近期的迹象来看,文化部对网游行业的监管在逐年增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