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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佣金本身“无罪”

http://china.ibtimes.com 2009年10月27日 11:25 来源:《理财周刊》



(资料图片)

许多人将房贷佣金大战认定为过度竞争和恶性竞争,理由是会侵蚀银行正常的经营利润,导致各家银行为了抢占市场而“赔本赚吆喝”,到头来损害了全行业的利益。但银行真会因为高佣金而做亏本买卖吗?

真的赔本经营吗?

根据上海一家媒体采访“资深房贷业务专家”后算的一笔账,目前在房贷利率七折的情况下,即便按一年期存款的成本2.25%和5年以上的优惠贷款利率4.158%来计算,银行从房贷上获得的毛利已不足2个百分点,如果再刨除人工费用、房租、管理费用等不可回避的成本,实际获利肯定低于1个百分点,所以,在给房产中介佣金的问题上,有银行敢出1%的代价无异于赔本经营。

然而,不知是那位房贷专家的金融学知识有所欠缺,还是那位记者缺乏理财常识,仔细分析下来,他所说的只是表面现象,并不能反映银行真实的经营状况。

首先,那位专家用一年期存款利息和五年以上七折优惠贷款利率来做比较,表面上看,好像存一年贷五年,这样计算的结果是非常保守可信的,但稍查一下银行存款结构就知道,当前银行的存款资金一半是活期存款,还有一半是定期存款。而在仅有一半的活期存款中,大部分又都是一年期及以下的中短期存款,银行平均吸储成本非常低廉。因此用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来计算银行资金成本,显然有些“拔苗助长”。

其次,佣金是一次性支付的费用,而房贷利息的收取却长达二、三十年。以贷款100万元、七折优惠房贷利率4.158%、20年等额本息还款为例,1%的佣金也就是1万元,而银行20年收取的利息总额为474412元,只占利息总额的2%左右,刨去支付的佣金,银行仍能收取46万余元的利息收入,简直是大赚特赚,哪里会是亏本的买卖?

作者:邢 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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