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纽约时间10月16日,辉瑞公司正式宣布,已于10月15日完成对惠氏公司的收购,新公司已在第一天进入“有效运营”,辉瑞公司总裁杰弗里金德勒(Jeffrey B. Kindler)出任新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
值得注意的是,从2009年1月份辉瑞、惠氏董事会通过收购决议,到10月15日完成收购,这两家全球药企巨头的并购经历了非常复杂的跨国反垄断审查,先是欧盟,再是中国、澳大利亚、美国、加拿大,辉瑞的收购提案基本上都是被有条件放行。
“这意味着,对于辉瑞存在竞争问题的业务和产品(如动物疫苗等),在未来一年内几乎面临全球性的业务剥离。而业务剥离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特定要求将极大地考验并购双方最早的评估基础及结构设计。”并购专家Peterson 评价说。
跨国并购案的看点并不止于此,对于更多中国企业来说,善用“反垄断审查”有时也是保持国际竞争力的有效方式。
中国对跨国并购的影响在增加
在对原定30天的审查期有所延长的情况下,9月29日,中国商务部对美国辉瑞公司收购美国惠氏公司经营者集中案做出了附条件通过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