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观点认为“清洁能源”等于“新能源”,这是一个误解。可以说,“新能源”都是清洁能源,但是清洁能源并不都是“新能源”。其实,“清洁能源”的定义很简单:凡是清洁的能源都可以叫做“清洁能源”,这个定义指的是结果,不问来源,不管“清洁”从何而来——原生态的或者是后来变化的——只要清洁就行。如果说清洁能源等于“新能源”,言外之意就是说“新能源”以外的能源都是不清洁的,这在讨论能源的初始形态时还说得过去,但是进入“发展清洁能源”的话题,就会产生误解,大量的、可以被清洁化的化石能源就被边缘化了,这对高碳能源结构的中国显然不利,并且也不符合国情。从中国国情出发,我们需要正确对待“清洁能源”和“新能源”。
“新能源”是预备队,30年内成不了主力队员
“新能源”即风能、太阳能、核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在目前中国的能源结构中所占比例仅仅在7%左右。以目前“最火”的“新能源”风能、太阳能、核能为例,在2008年的发电总量中,风电仅占0.4%,核电仅占0.6%,太阳能仅占0.8%。它们对中国的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发展的贡献度显然很低,在改革开放30年的初期工业化大发展进程中,“新能源”只是刚刚进场的替补队员。
在下一个30年的中国发展进程中“新能源”能起到“支撑”的作用吗?肯定不能。一方面,从成本看,“新能源”的发展是一个烧钱的过程,相比煤炭,它们的成本支出要高出10倍甚至更多。《2050中国能源和碳排放报告》预计,2010年以后我国每年工业领域发展低碳经济的投入大约1万亿元,2020年以后每年用于建筑、交通低碳经济的投资大约是1.5万亿元。有人解释说,在这些钱里有很大一部分是要用于“新能源”的发展。这么大的一笔钱,如果连续支出30年,那我们的GDP就要拿出很多来填窟窿,这么做势必影响发展、民生和稳定;另一方面,从现有的能源结构来看,就算我们不差钱,主观上愿意干,但在客观上也很难根本打破化石能源为主体的结构。在改革开放30年中建成的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火电、水电)等大工程,生命周期一般都还有20--30年,把它们一个个拆了是根本不可想象的。这种能源结构的长周期锁定效应是刚性的,它与地方发展、就业、民生、社会稳定都高度相关,事实上在技术上也是很难短期内做到的,就像把汽车改为左侧通行很难操作一样的道理。说到底,在到2040年代之前的这30年中,“新能源”根本成不了支撑中国高速发展的主力队员,它们不过仅仅是预备队而已。理性地看,发展“新能源”是一个长期的、具有战略意义的选择,对其效果的期待不宜提前。
事物都不是绝对的,即便是原始形态的清洁能源(即所谓的“新能源”),只要人类去使用它,仍然会造成碳排放,无论是在其物质流的前端、中端、末端,还是在其外围的产业链或者其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中。风能、太阳能、核能、生物质能等能源形态,它们的产生过程本身就有碳排放,它们的工具、运转、耗能都是间接的碳排放。所以说,没必要把“新能源”神话而把化石能源妖魔化,世界上没有绝对的“清洁”与“不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