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11月5日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商务部正在要求日本电子产业巨头松下剥离其在日本的部分资产,以确保中国监管部门批准其对日本三洋的收购。这是中国监管机构首次就境外公司收购案的相关反垄断审查做出此类决定。
商务部根据2008年8月份出台的《反垄断法》做出了这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决定,这为松下收购三洋继续进展扫除了障碍。松下开出的收购价格为8050亿日元(约合94亿美元)。商务部的决定表明,中国反垄断监管机构的权力日益增强,中国市场的巨大规模令其在全球监管中拥有了越来越大的话语权。
竞争法规专家表示,中国的要求比欧盟的要求更加严格,这将促使跨国公司在今后的收购和并购交易中更加注重中国的监管。欧盟于上个月批准了该交易,不过其提出的条件中要求松下剥离的资产相对较少。
司力达律师事务所(Slaughter and May)中国竞争事务律师纳塔利·杨(Natalie Yeung)认为,中国商务部做出的这一决定是“迄今为止新法律框架下最详细、最全面的决定”。
商务部认为,如果没有资产剥离,松下和三松合并后的公司将在中国混合动力汽车电池市场占据77%的市场份额。混合动力汽车电池是迅速发展的绿色能源产业中重要产品。同时,商务部认定,合并后的公司将在中国的纽扣型锂电池市场占有62%的份额,在民用镍氢电池市场占有46%的份额。
鉴于此,中国商务部要求松下出售其生产混合动力电动汽车镍氢电池的工厂,并将松下在与丰田合资的镍氢电池企业中所持股份由40%减少至19.5%。
